宝技字〔2013〕76号
宝鸡技师学院
关于给李振豪、胡江波2名学生
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
李振豪、男、汉族、97年4月出生,陕西省凤翔县城关镇人,现系宝鸡技师学院2013级电子商务班学生。
胡江波、男、汉族、96年2月出生,陕西省陈仓区千河镇人,现系宝鸡技师学院2012级数控技术1班学生。
2013年9月24日中午,李振豪与本院2013级学生王文韬因琐事发生纠纷,随纠集本院学生王磊、刘伟、吕晨和社会青年10多人,在五一纸厂家属院门口对王文韬进行殴打,造成王文韬身上多处轻伤。后在学院学保处工作人员和宝鸡长寿派出所干警的干预下,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胡江波在李振豪和王文韬的纠纷中,积极充当联络人,联系外号“臭臭”的社会青年等10余人对王文韬进行殴打,致使本来是学生之间的纠纷上升到社会青年殴打我院学生事件,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性质极其恶劣。
李振豪、胡江波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宝鸡技师学院学生在校行为规定,已不宜继续在校学习。
为惩戒本人,教育他人,根据《宝鸡技师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制度》4.3.1之规定,经学院10月10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振豪、胡江波开除学籍处分。
2013年10月11日
宝鸡技师学院 2013年10月11日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