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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3-24 来源: 作者: 浏览:

 

 
 
宝技字〔2015〕12号
 
关于在全院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中共中央又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这对于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活动,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今年2月份,宝鸡市被国家授予“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为了以此荣誉为契机在我院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活动,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使广大师生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养,养成讲究文明礼貌、明礼诚信、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本学期内要以学生为重点,深入开展一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下简称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为引领,以宝鸡市喜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为动力,以培育“四有”新人为落脚点,按照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台区及西关办事处关于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扎扎实实的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把广大学生培养成具有世界眼光、改革精神、开放意识,能够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富有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一是要在学院形成一套培养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要坚持把“核心价值观”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和教育实践活动,使学生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明显增强,行为举止、言谈话语、着装打扮高雅有品位,讲究礼节礼貌,文明卫生,事非界限分明,自觉遵纪守法;三是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取向,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四是牢固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奉献的光荣使命感和责任感,能事事处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五是学院精细化管理到位,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师生之间、同学直接团结友爱,卫生干净、环境优雅,校风、教风、学风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学院将成立由以下人员组成的“宝鸡技师学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车 勇   张无士
副组长:陈维君   刘 淼   韩宏博   高 鸣
成 员:姚玉华   杨丽荣  周志东   杨红刚     刘 晨  
        仝会兴   赵宏芳   王水强   乔婉青     张新强            
        焦 涵   贺晓燕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保处,办公室主任由周志东同志兼任,各教学系也应建立相应组织以便于加强组织领导。
四、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
“核心价值观”教育是本学期乃至今后一项长期的重要教育内容,为了 把教育活动真正落到实处,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深入动员、提高认识(3月8日——25日)
1、学院将利用开学典礼的机会,对全院学生进行一次深入的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思想动员,使大家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安排和要求,不断提高认识,以积极的姿态参与“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
2、要利用周三教职工整治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工学习进行学习和动员,使各级领导及教职工通过培训,在组织学生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3、学院及各教学系都要运用召开会议、主题班会、办板报、电子屏、有线广播、演讲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点内容,通过广泛动员,大造声势,为深入开展此次教育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搞好学习 熟记内容(3月26日——4月25日)
1、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及宣传教育材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读本》,《宝鸡市公民文明条约》,《文明礼仪常识》,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三字经》,《弟子规》,《朱子家训》等为此次教育中学习的主要内容,采取把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把广泛宣传与专题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把学习内容真正落到实处。
2、要动员学生人人熟背“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并引导大家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公民个人层面逐句理解,认真践行。
3、学院拟组织召开一次践行“核心价值观”演讲会、知识竞赛,以促进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各教学系也可举办演讲会和知识竞赛,以激励学生认真学习和熟记相关内容。
4、利用学校电子屏和广播等多样,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阶段:联系实际 着力践行(4月26日——6月25日)
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弘扬正气。因此,教育必须有的放失,联系实际,注重实效,把着力点放在抓落实上。切实纠正一些学生存在的以下六个方面问题:一是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对人生观、价值观认识模糊,不爱学习,不求上进;二是法纪观念淡薄,自控能力差,行为傲慢、不服从管理;三是缺乏礼节礼貌,不尊重父母、长辈、老师、同学;四是缺乏诚信,不讲实话;五是语言不文明,仪容仪表不符合学院规定;六是缺乏公德、损坏公物、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讲卫生。
对上述问题,在抓“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同时,一定要把培育和践行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教学管理和日常生活的全过程,注重从以下方面切实加以纠正:
1、要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带头作用,使教职工在落实教育内容、以身示范、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引领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方面事事处处给学生做出好样子。
2、要采取典型引路的方式,组织学生既要国家和省、市树立的道德模范人物,又要学我院培养和树立的践行“核心价值观”先进班级和个人,通过充分发挥辐射带头作用,凝聚正能量,使践行“核心价值观”活动在学院发扬光大。
3、要建立一支以班团干部、共青团员、优秀学生为主体的“践行核心价值观监督员”队伍,及时纠正少数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不文明、不礼貌、不遵守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4、要抓好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抓好对学生的礼节礼貌教育,使学生通过从严要求,养成尊老爱幼、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讲文明、讲纪律、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5、大力开展“我在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方面存在什么差距的大讨论、大检查,通过自查自纠,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达到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目的。使学生真正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第四阶段:总结讲评 制定措施(6月26日——7月15日)
为了巩固和提高“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效果,并把此项活动作为学院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坚持常抓不懈,应注重做好以下工作:
1、部门及学生都要对此次“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总结,以便于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把今后的培育和践行活动搞得更扎实、更有效。
2、要评比出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学院将在召开总结大会时给予表彰,并号召大家学习。
3、学院及各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工作措施,以确保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负责,要按照计划认真抓好各个阶段工作的落实,使践行“核心价值观”活动有声有色。
2、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在学院营造一个“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良好氛围。
3要注重践行,在强化内部管理和以德育人上狠下功夫。
4要把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遵德守礼与评比先进、毕业分配、困难补助挂钩,做到奖罚严明,以激励学生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为立志成才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宝鸡技师学院
2015年3月10日
 
                                                             
    宝鸡技师学院                                  2015年3月17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