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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技师学院助学金政策

时间:2013-05-28 来源:学保处 作者: 浏览:

 

一、助学金政策范围
根据宝市技能办发[2012]9号《关于2012-2013学年一年级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和归档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我院2012级学生的新资助政策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同时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周至县等43个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范围。
二、申报所需材料
学生亲自填写《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需受助学生亲自填写,不得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资料,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明或社区、街道出具的贫困证明;周至县等43个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生提供户籍证明资料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以班为单位申报各系,经系审核后送学保处助学金办公室,由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受助学生逐个审核,并将审查后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上报。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监督,保证助学金政策真正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四、公示
   《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申报成功学生信息汇总表,进行七天公示,如有异议,请在七天内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