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为进一步增进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学校专门设立了"书记(院长)信箱",为了更好地发挥信箱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来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信应事实清楚、诉求合理、语言文明,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2.来信人提出的事项,应当尊重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有权通过有关渠道追究其法律责任。
3.来信人应“一事一信”,建议您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来信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与回复。
5.对于涉及信访事项、检举揭发等问题,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事实不清或妄加猜测、恶意诋毁、攻击他人等问题,"信箱"一般不予受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宝鸡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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