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鸡技师学院(宝鸡市高级技工学校)
关于印发《宝鸡技师学院(宝鸡市高级技工学校)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教育教学 成果开发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为更好的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任务,推动学院人材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规范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建设和管理工作,经学院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印发《宝鸡技师学院(宝鸡市高级技工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开发及奖励办法》,请认真组织学习。
特此通知。
宝鸡技师学院
2013年5月14日